上海华东师范大学附属进华中学
师德考核制度
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四有好老师的标准来严格要求自己,争做一名有理想信念、有道德情操、有扎实学识、有仁爱之心的"四有"好老师。
为深化学校师德建设,切实加强学校教师的政治思想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,将师德建设纳入教师量化考核,特制定本制度。
一、每学年度进行一次教职工师德考核,师德在教师量化考核中所占比重为50%。
二、师德分由教职工民主测评、学校行政领导测评和学生评议、家长评议四部份组成。其中教职工民主测评占30%,学校领导评占20%,学生评议占30%,家长评议占20%。
三、教职工民主测评:由全体教师打分。
四、学校领导评分:由学校全体行政领导,对全校教师进行打分测评。
五、学生评议:由教师所任班级的全体学生,按照学校的统一要求,为任课教师打分。
六、家长评议:由教师所任班级的全体学生家长,按照学校的统一要求,为任课教师打分。
七、有下列情况之一者,不能评为优秀等地
1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在校内外造成不良影响的。
2、教职工由于工作失职出现问题受到上级通报批评的。
3、由于失职造成学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的。
4、有无故旷工旷课现象的。
5、有家长举报,经查实情况属实的。
6、有其他严重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要求的。
希望通过师德考核的环节,能够让所有教职工真正做到爱岗敬业、关爱学生、诚实守信、廉洁自律。让师德风范成为主旋律,让正气之风在校园传播。